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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著]
文/德川三河魂
我在華爾街柯爾迪茲律師事務所 (Cole & Deitz) 專任實習律師,承辦公司法、海商法及銀行法案件。〈馬英九自述,
馬英九先生在二月二十四日總統大選辯論會上公開宣稱,
美國律師登錄名冊「查無此人」
一個極其詭異的事實是,
現在﹐就請父老鄉親備妥相機、攝錄影機、或其它存證工具,
中文履歷造假﹕無中生有的「美國實習律師」
作為暖身﹐請大家首先漫步到馬蕭競選總部,坐下來泡杯熱茶,
俗話說內行人看門道。在台灣「實習律師」代表成功考取執照、
犯行有了,犯意有沒有? 看看馬先生自己填的律所任職日期就知道了。咦,
離開馬蕭競選總部之前,請大家順便翻到馬先生官方履歷第三頁 (http://www.ma19.net/taxonomy/
英文履歷造假﹕欺騙國際組織及各國政府
當初我撰寫「揭穿馬英九偽造履歷」一文時﹐
台灣的父老鄉親可能對 Law Firm Associate 這個職稱不大熟悉。
證據一﹕世界經濟論壇
馬先生於2003年10月中旬前往新加坡,
證據二﹕台灣行政院新聞局
會見完各國領袖﹐接著請父老鄉親回到台灣行政院新聞局逛逛﹐
證據三﹕台北市政府
那就別怪我帶父老鄉親上台北市政府「踢館」了﹐正如馬先生所說﹐
馬先生接二連三出包出糗後,哈佛校譽隨之蒙羞,
除了合夥人Partner與執業律師Associate以外,
說到這裏,父老鄉親應該明白一個連律考都通不過的暑期實習生,
“This is a serious crime”
為什麼美國法律界的前輩認為馬先生的行為是 serious crime 呢? 又為什麼明明已經通過律考卻尚未宣誓就任的一群哈佛人﹐
美國紐約州 無照執業罪 (
Anyone not authorized to practice under this title who practices or offers to practice or holds himself out as being able to practice in any profession in which a license is a prerequisite to the practice of the acts…shall be guilty of a class E felony.
大意是說,一個在某專業領域沒有執照的人,如果從事,或「裝成」
美國紐約州 冒用專業職稱罪(
Anyone not authorized to use a professional title regulated by this title, and who uses such professional title, shall be guilty of a class A misdemeanor.
單單將「暑期實習生」藉由「筆誤」變成「實習律師」﹐或「
美國紐約州 教育部及司法部 聯手打擊無照執業的報告 (
Most illegal practice cases involve imposters…who studied the professions but never passed the licensure exams.
其實美國政府已經注意到像馬英九先生這類渾水摸魚、
「江湖郎中」在世界任何角落都是非法,不管是美國,台灣,
可能會有部分民眾覺得舉發馬英九先生冒充律師是選舉「奧步」啦,
如今台灣詐騙集團猖獗,冒用律師、檢察官、法官的例子屢見不鮮,
以我對馬英九先生行為模式的長期觀察,
其實我很嚮往馬先生眼中的美利堅合眾國,
蔣家第四代的友柏先生嚴辭批評馬先生這班權貴子弟留學美國,
失火的天堂!
記得有部瓊瑤小說叫「失火的天堂」。馬先生的「人間天堂」雖好,
在這種惡劣的情況下承認中國學歷,
另一方面,如果這次台灣政府 (包含執政與在野) 對馬英九先生假造履歷、冒充律師的嚴重罪行視而不見,
寫在最後
還記得有部得過奧斯卡金像獎的電影叫「美麗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