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March 25, 2011

中國人范光陵的
台灣總統大選 夢幻組合

*總統馬英九 副總統吳伯雄(行政院長吳敦義)
*總統馬英九 副總統吳敦義(行政院長廖了以)
*總統馬英九 副總統王金平(行政院長宋楚瑜)
這些成天撒謊, 整天指鹿為馬, 永遠剝奪人民公投權的
馬英九  吳伯雄 吳敦義 廖了以 王金平 宋楚瑜
用人類文明的什麼標準算是 夢幻組合?  答案:
中國文化!



2012年總統大選 三大夢幻組合


By 范光陵

2012年總統大選三大夢幻組合會議於2011年3月25日在立法院召開,出席的有中華文化協會理事長、中華民 國工商管理學會會長、世界文化及詩人大會主席、“電腦”一詞創始人范光陵 Fan Kuanling博士;“大中至正”四字大書法家楊家麟先生;人生哲學研究會總召集人劉繼元董事長、顧問江彥震等。
會中范光陵博士與海內外各界人士深度交流後,應大家要求,指出海內外多數選民的“2012總統大選三大願景”:
第 一個願景是一定投票:為了臺灣的前途、為了中華民族的未來、為了向歷史交代,2012年大選一定要贏,民調相差太近了,大家有歷史責任一定要出來投票,即 使再多不平,不理解,含著眼淚也要投票,僑胞台商都要全家返台投票,2012輸不得,後果不堪設想,經濟困苦,兩岸危機都會出現。
第二個願景是兌現諾言:候選人在競選時期開出了不少直接或心理暗示的諾言支票,當選後為了適應新局面而難以兌現,希望要努力早日兌現以建立選民信心。
第三個願景是用人宜當:此次為了勝選必須以大選吸票力為選擇點,其他因素均可放下,用人方面我曾與 馬總統談及,亦蒙回復誠摯感謝傳達社會賢達心聲。
海內外多數選民心目中的“2012年總統大選三大夢幻組合”:
*總統馬英九 副總統吳伯雄(行政院長吳敦義)
*總統馬英九 副總統吳敦義(行政院長廖了以)
*總統馬英九 副總統王金平(行政院長宋楚瑜)
人生哲學研究會總召集人劉繼元認為:選賢與能乃用人之最高原則,馬先生乃大家眾望所歸,若提名吳伯雄先生為副總統,以其能力、聲望與處事之融和,必可輔助吸收票源效果,促進勝選契機,甚至更會主動出來投票。
中 華國際觀光協會理事長、前國大代表主席團主席劉宗明說:一、以國內之族群特色及選民結構,應該考慮以馬先生配吳伯雄,並由吳敦義擔任行政院長最適宜;二、 吳伯雄有功於兩岸關係,因此有利於我國家經濟之發展,並促進國際之地位提升。為了臺灣前途、為了臺灣族群平衡、也為了這塊土地、為了我們子子孫孫,我們支 持馬先生配吳伯雄。
出席有理事長范光陵博士;大中至正大書法家楊家麟先生;人生哲學研究會總召集人劉繼元、中華文化協會顧問 江彥震, 中央評議委員孫武彥博士、台北市政府顧問張田、2010台北市長候選人郝龍斌客援會執行長謝豐旭、中華兩岸交流協會秘書長陳文勝、台北市政府顧問曾麗卿、 世界平和福祉協會理事長劉秀珍、台北市藝術文化協會理事長屠名蘭等各界人士一百餘位。會中有部份人士感動流淚,場面熱烈。范光陵在現場特繪其首創詩意油畫 “飛天上”一幅以祝福;中文詩:“飛天上,游水中,道相異,心相同。”;英文詩:”Swim below. High in flight. Different minds. Same heart.” 楊家麟教授在現場書寫“大中至正”四字,引起全場歡呼。2011/03/25

Thursday, January 6, 2011

南蘇丹人可以獨立公投
台灣人不准公投

為什麼?  因為 為數千萬的台灣人只湏要吃飯和賺錢, 不湏要新鮮的空氣和清潔的飲用水. 公投就更不用提了.  公投有什麼用? 又不能當飯吃.

=====

國際/蘇丹公投 美樂觀看待

中央日報 - ‎2011年1月4日‎
法新社華盛頓3日電:美國國務院今天表示,美國對本週末登場的南蘇丹獨立公投「樂觀看待」。 公投主辦單位今天指出,南蘇丹公投有近400萬人登記投票。公投預計於9日展開,一直進行到15日。 克勞里說:「此刻我們對即將來臨的公投樂觀看待。蘇丹及南蘇丹在過去的幾個月已 ...

蘇丹公投前夕 蘇丹總統造訪

中央廣播電台 - ‎2011年1月4日‎
蘇丹南部大部份人信仰基督教,而且當地也盛產石油,因此希望能夠與信仰伊斯蘭為主的北部蘇丹分離,另立國家。至於9日舉行公投,也是南北蘇丹歷經20多年內戰後,在2005年簽署和約的結果。 另外,南蘇丹公投主辦單位表示,目前已有將近400萬民眾登記參與9日展開的公投活動。 ...

蘇丹400萬人參與獨立公投

世界日報 - ‎2011年1月5日‎
蘇丹總統巴席爾將罕見地巡視蘇丹城市朱巴前,南蘇丹公投主辦單位宣布,已有近400萬民眾登記參與預計於9日展開的公投,公投將一直進行到15日。觀察人士預估,這次公投將獲得壓倒性多數支持。 美國國務院3日表示,美國對本周末登場的南蘇丹獨立公投「樂觀看待」。 ...

聯合國3人小組樂觀看待蘇丹南部公投

國際日報 - ‎2011年1月5日‎
新華社達累斯薩拉姆1月5日電(記者郭春菊)負責監督蘇丹南部地區公投的聯合國3人小組對本月9日蘇丹南部地區公投能否和平公正舉行表示樂觀。 坦桑尼亞《每日新聞報》5日援引聯合國3人小組組長、坦桑尼亞前總統姆卡帕的話報道說,聯合國3人小組看到蘇丹人對此次公投 ...

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幕後操控 蘇丹公投恐致分裂

新華網 - ‎2011年1月3日‎
國際社會則不希望蘇丹再爆發內戰,要求“蘇丹南方公投透明、公正地舉行”,“反映蘇丹人民的意願和選擇,維護蘇丹及地區的和平穩定”。 巴希爾總統的立場是強調“維護國家統一的必要性”。他表示,取代統一的任何方式都不會讓我們滿意。我們之所以耐心地進行對話和談判,就是不 ...

國際/獨立公投 近4百萬蘇丹人參與

中央日報 - ‎2011年1月3日‎
法新社蘇丹朱巴3日電:蘇丹總統巴席爾(Omar al-Bashir)將罕見地巡視蘇丹城市朱巴(Juba)前,南蘇丹公投主辦單位宣布,已有近400萬民眾登記參與預計於9日展開的公投。 但絕多數的選民仍是南部民眾,而北部僅有11萬6860人登記,占2.9%;海外選民有6萬0241人,占1.5%。

蘇丹總統呼籲南部民眾在公投中支持統一

國際日報 - ‎2011年1月4日‎
新華社喀土穆1月4日電(記者邵傑)蘇丹總統巴希爾4日在蘇丹南部首府朱巴呼籲蘇丹南部民眾在即將舉行的公投中支持統一,並表示只要公投能夠體現南部民眾的真正意願,他將承認公投結果。 據蘇丹電視臺報道,巴希爾抵達朱巴後在當地官員和立法機構成員為他舉行的歡迎儀式 ...

簡訊:蘇丹領導人商談獨立公投

BBC中文網 - ‎2011年1月4日‎
蘇丹總統巴希爾抵達南部蘇丹首都朱巴,為下周蘇丹將舉行的南部蘇丹脫離北方獨立的全民公投做準備。 在巴希爾抵達機場時,數百名南部蘇丹獨立的支持者在機場高舉標語牌和呼喊口號,擁護南部蘇丹獨立。 南蘇丹新聞部長馬里亞爾說,他們要求民眾要有禮貌,對巴希爾的到來表示 ...

蘇丹北南領導人承諾將致力於地區安全與穩定

國際日報 - ‎2011年1月5日‎
他還表示,雙方同意以和平、透明的方式舉行公投,並接受公投結果。 基爾強調,南部政府將採取措施把達爾富爾反政府武裝組織從朱巴驅逐出去。他說:“不會有北方的反對派把朱巴作為基地。”基爾說,雙方承諾將落實《全面和平協議》中的剩餘條款。 根據蘇丹北南雙方2005 ...

蘇丹總統:支持南蘇丹獨立

中央廣播電台 - ‎2011年1月4日‎
巴希爾是一直到最近才公開表態,坦承南蘇丹有可能脫離蘇丹獨立,同時也公開表示會給予支持。 巴希爾本人則是因為境內達福爾的暴力屠殺事件,遭到國際刑事法庭以戰爭罪名通緝。從2003年爆發的達福爾屠殺事件,已經奪走30萬人的生命,震撼全球。 南蘇丹獨立公投將從9日起 ...

蘇丹總統承諾將接受公投結果 必要時助南方建國

國際在綫 - ‎2011年1月4日‎
環球時報特約記者宋華報道據俄新社1月4日報道,蘇丹總統巴希爾1月4日在南部蘇丹首府朱巴視察時承諾,將會承認國家南部地區獨立公投的任何結果。如果在1月9日的南北分離公投中南部民眾選擇獨立,蘇丹當局將會幫助南部民眾建立一個“安全而穩定的國家”。 蘇丹媒體1月4日報道 ...

蘇丹南部400萬人9日公投 蘇丹恐被一分為二

國際在綫 - ‎2011年1月3日‎
據悉,蘇丹南北雙方曾在2005年1月簽署全面和平協議,此舉結束了蘇丹持續了20多年的內戰。根據此協議,蘇丹南方地區將於2011年1月9日舉行公投,決定與北方統一還是獨立。《南部蘇丹公投法》規定,如果登記選民的投票率達到60%,且超過半數的選票支援統一或分離,那麼公投 ...

中方將派團赴蘇丹觀察南方公投

國際在綫 - ‎2011年1月4日‎
國際線上消息:外交部發言人洪磊4日表示,應蘇丹北南雙方邀請,中方1月初將派團赴蘇丹觀察南方公投。 洪磊是在當日舉行的例行記者會上答記者問時作出上述表示的。根據蘇丹北南雙方簽署的《全面和平協議》,蘇丹南方公投將於1月9日舉行。洪磊說,中方希望蘇丹南方公投能在 ...

中國國民黨絕不准人民公投
馬英九:台灣未來由台灣人(公投)決定


ECFA公投公審會連四殺 vs 馬:台灣未來由二三○○萬人決定,詐騙人民的兩套手法 - TaiwanYes
taiwanyes.ning.com
如果日後的轉型正義 沒有公審馬英九、NCC、公投公審會 及馬政權的眾多幫兇這些歷史罪人的話, 那台灣永遠沒有真正的正義, 也不配稱為一個真正的民主國家! 公投權是公民捍衛自己生命財產安全的基本人權,以洗腦詐騙取得的政權當然怕公投怕得要死獨裁暴君及專制政體的特權階級,當然會堅決反對,中國黨反對民主制度懷念威權統治享特權…

Friday, December 31, 2010

德川三河魂: 馬英九冒充律師

This is a very well circulated article.  I would like the opinions of Ma's supporters.

=====

[原著]
[德川三河魂]於2180-12-08 14:50:02上傳[ 2068]




第1節



文/德川三河魂

我在華爾街柯爾迪茲律師事務所 (Cole & Deitz) 專任實習律師,承辦公司法、海商法及銀行法案件。〈馬英九自述,傳記文學第八十八卷第六期18頁〉 http://6point7billion.files.wordpress.com/2010/03/e7bf92e8b3a2e5beb...


馬英九先生在二月二十四日總統大選辯論會上公開宣稱,當初為了回台灣服務只好忍痛放棄美國紐約律師事務所非常優渥的工作。想來馬先生即使過了近三十年還是對他的美國經歷萬分自豪,畢竟這段經歷正是他縱橫台灣政壇的最大本錢。然而實際情形真的如馬先生自己宣稱的那麼美好嗎?還是已經涉及嚴重的造假行為,觸犯包括美國和台灣在內的多國法律?

美國律師登錄名冊「查無此人」

一個極其詭異的事實是,在辯論會及無數傳記中一再宣稱自己放棄美國律師事務所高薪厚祿的馬先生,卻在美國律師登錄名冊上「查無此人」。換言之,馬先生終其一生不曾成功考取美國律師執照。事實上,資料顯示馬先生留美期間多次參加紐約州律師考試,結果一再落榜。(註﹕美國各州獨立舉辦律師考試,在紐約做律師須先通過紐約律師考試。) 當然,考不上律師的馬先生硬要說自己忍痛放棄律師事務所的高薪厚祿,那是他個人的言論自由,也是對全台灣,乃至全世界千千萬萬法律系學子一個非常重要的「啟發」。但如果馬先生不單單嘴巴「自High」,而是實際犯下冒充律師和偽造文書等刑事罪行,那就變成非常嚴肅的法律問題,決不能等閒視之。更何況多年來遭馬先生「詐欺」的不止台灣人民,還有國際組織、各國政府。

現在﹐就請父老鄉親備妥相機、攝錄影機、或其它存證工具,與我一同開始這場驚險刺激的搜證之旅。罪證有可能短時間內便紛紛被湮滅或篡改,所以動作要快!

中文履歷造假﹕無中生有的「美國實習律師」

作為暖身﹐請大家首先漫步到馬蕭競選總部,坐下來泡杯熱茶,隨手瀏覽馬總統侯選人的官方履歷。翻開官方履歷第二頁(
http://www.ma19.net/taxonomy/term/8?page=1)﹐然後拍照存檔。見到最底下的「柯爾迪茲律師事務所實習律師 1981/1/1~1981/12/31」沒有? 當然有啊,這算什麼罪證,馬先生難道不是一路走來,始終如一地自稱「美國實習律師」?

俗話說內行人看門道。在台灣「實習律師」代表成功考取執照、接受培訓的新進律師。馬先生的詐欺行為在於他不曾考取美國律師執照,卻在自美返台後偷天換日,捏造「美國實習律師」一職矇騙政府官方、學術機構與民間百姓,近三十年來不當獲得的有形、無形利益難以估算。事情的真相是,美國法律界從不存在「實習律師」一職,只有「暑期實習生」(Summer Intern),供法律系學生暑期兩、三個月實習的機會,無需律師執照,工作內容簡易初級。故意將「暑期實習生」藉由「筆誤」變成「實習律師」所不法 A 到的「好康」,決不亞於將「助教」變成「教授」,「助理」變成「經理」,更何況「暑期實習生」與「實習律師」之間還有專業證照持有與否的嚴重問題。當年經國先生在拔擢馬先生擔任總統府第一局副局長前,肯定對他的履歷問過一句「你是美國實習律師」? 其實經國先生問話的意思是「你有美國律師執照」?可想而知,馬先生答道「我是美國實習律師,但情願忍痛放棄美國律師事務所的高薪厚祿回來報效國家」便輕而易舉地愚弄了經國先生,一如他愚弄兩千三百萬台灣人民迄今。精明如經國先生者,儘管已對下屬再三警告「萬萬不可讓持有綠卡這種腐蝕人心士氣的投機份子逍遙自在」,卻萬萬沒料到咫尺之遙就是一個既持有美國綠卡,又冒充美國律師的超級投機份子。以後無論在政界法界學界,無中生有的「美國實習律師」便和履歷上另一堆假冒偽劣(美國法律顧問、研究顧問等),相助馬先生過關斬將,直逼權力頂峰。

犯行有了,犯意有沒有? 看看馬先生自己填的律所任職日期就知道了。咦,怎麼會是1981一整年的時間 (1981/1/1~1981/12/31),難道又是「筆誤」?這當然是「筆誤」,而且是精心算計過的「筆誤」。馬先生總不能老老實實地填任職三個月吧 (比如說 1981/6/1~1981/8/31) ,那豈不等於昭告天下他沒考上律師,實際幹的是無需執照的「暑期實習生」(Summer Intern) ? 既然沒考上律師,又怎能對台灣法律界自稱是領有執照的「實習律師」? 開始撒一個謊,後來只能撒更多的謊來圓。圓謊不易呀!




離開馬蕭競選總部之前,請大家順便翻到馬先生官方履歷第三頁 (http://www.ma19.net/taxonomy/term/8?page=2),然後拍照存證。看到最上面的「美國波士頓第一銀行法律顧問 1980/1/1~1981/1/2」了嗎?這裏頭尚有一段不為人知的傳奇故事,以後有機會再談。


英文履歷造假﹕欺騙國際組織及各國政府

當初我撰寫「揭穿馬英九偽造履歷」一文時﹐並未直接指控馬先生的「美國實習律師」是假冒偽劣。原因是我想或許有百分之一的機會﹐馬先生真的不是蓄意物換星移﹐把「暑期實習生」惡搞成「實習律師」。如果馬先生的英文履歷如實填寫Summer Intern﹐美國法院恐怕也就懶得受理此案。為了讓美國法院確認馬先生捏造「美國實習律師」一職必有冒充美國律師的意圖﹐且無需透過中文翻譯便可將其繩之以法﹐我開始蒐集他的英文官方履歷。後來發現﹐馬先生果然在英文履歷上百尺杆頭更進一步﹐堂而皇之地自封「華爾街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Wall Street Law Firm Associate) ﹐ 任何和「實習」相關的詞彙則全告消失無蹤!

台灣的父老鄉親可能對 Law Firm Associate 這個職稱不大熟悉。雖然Associate在非專業的領域可以代表「同僚、同事、同夥」,但在專業領域裏有其特殊、嚴格的定義。比如說,學術界的 Associate Professor 指的是「副教授」,而不是「同僚教授」。同樣地,在美國法律界待過的人都知道,Law Firm Associate 作為法律專有名詞就是「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美國韋伯法律專業辭典對Associate下了清楚明確的定義﹕a lawyer employed by a law firm(受僱於律師事務所的律師,詳見 (
http://dictionary.reference.com/search?db=mwlaw&q=associate) 。事實上,大家如果有機會拿到美國律師的名片﹐就會發現美國律師較少自稱 Lawyer,而是廣泛地使用 Associate (律所執業律師) 或 Partner (律所合夥人) 。這一點馬先生當然清楚,因此他在英文履歷中冒用Associate職稱絕非無心之失。如果 Associate 是馬先生自美返台後捏造出來的「美國實習律師」,那麼全美國幾十萬 Associate 又算什麼?為什麼我們幾十萬堂堂正正高考及格的美國執業律師,要被你馬先生一個暑期實習生矮化成不倫不類、莫名其妙的「美國實習律師」? !不過想到三十年來被愚弄的不只我們美國律師,還包括經國先生,台灣人民,甚至世界各國政經領袖,也就覺得可笑多過可恨了。

證據一﹕世界經濟論壇

馬先生於2003年10月中旬前往新加坡,以台北市長身分出席世界經濟論壇東亞高峰會,會上發表演說並向各國政經領袖散發個人履歷 (
http://www2.weforum.org/site/knowledgenavigator.nsf/Content/Ma%20Ying-Jeou%20.html),請大家不用客氣,也收藏一份留念。履歷中清楚寫明「1981﹐Associate﹐Cole and Deitz law firm﹐Wall St.﹐New York」,意即「1981年擔任紐約華爾街柯爾迪茲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不過我們實在無法苛責馬先生,當年他真的是一心為國爭光呀!大家想想,堂堂台北市長如果照實填寫「Summer Intern 暑期實習生」,那不笑掉全世界大牙嗎?

證據二﹕台灣行政院新聞局

會見完各國領袖﹐接著請父老鄉親回到台灣行政院新聞局逛逛﹐說不定有機會撞上謝志偉局長。翻開新聞局向國際友邦友人介紹的台灣名人錄一看 (
http://www.gio.gov.tw/taiwan-website/5-gp/yearbook/00who-1-lo.html)﹐馬先生的履歷同樣是「Assc., Cole & Deitz Law Off., New York 81」。「Assc.」是 Associate 的縮寫,所以馬先生依然謊稱自己是柯爾迪茲律師事務所的執業律師。當然,被捉包以後馬先生很可能語帶哽咽地表示,第一份履歷純粹是「為國爭光」,第二份則遭到謝志偉「嫁禍栽贓」。好好好,算你厲害,果然是「有練過」‧‧‧

證據三﹕台北市政府

那就別怪我帶父老鄉親上台北市政府「踢館」了﹐正如馬先生所說﹐這些都是「公共空間」嘛! 大步邁進「太上市長辦公室」﹐赫然見到「太上市長」辦公桌上擺著一份英文履歷﹐龍飛鳳舞且敘述詳盡﹐應該是馬先生親筆撰寫的沒錯 (
http://english.taipei.gov.tw/TCG/index.jsp?recordid=225)。這份履歷特別珍貴,應該很快會被燒掉或篡改,所以大家知道怎麼做了吧。其中最精彩的一句莫過於﹕He then joined the Wall Street law firm Cole and Deitz as an associate. 在美國待過的人都知道「joined」的意思是「正式加入正規編制」,不會拿來形容暑期實習的學生。所以我必須誠懇地拜託馬先生﹕既然你親筆撰寫自己「正式加入華爾街柯爾迪茲律師事務所成為執業律師」,又說自己任職Associate時間長達一年 (1981/1/1~1981/12/31) ,可不可以請你把美國律師執照拿出來,讓父老鄉親瞻仰一下?還是你準備和綠卡疑雲一樣,對大家說「過去有,現在已經放棄了」
哈佛的「老鼠屎」
馬先生接二連三出包出糗後,哈佛校譽隨之蒙羞,這次再爆馬先生涉嫌冒充律師及偽造文書,想必台灣人民對哈佛的教育品質更加搖頭了。其實我們哈佛人在社會上大多還是安分守己,不像馬先生一路玩虛弄假、目無法紀。搜證之旅的最後一站,我想請父老鄉親參觀美國法律界五巨頭之一的盛信律師事務所 (Simpson Thacher & Bartlett) ,看看律所內一般「正常」的哈佛人是如何嚴守分際,避免誤觸法網。來來不用客氣,直接進到它的哈佛同學會客室 (
http://216.105.98.11/Lawyersearch.cfm?sLawSchoolID=107) 。 看到裏面上百位哈佛校友了嗎? 其中三十幾位是 Partner (合夥人),五十幾位是 Associate (執業律師),還有十幾位是 Not Yet Admitted (尚未宣誓就任)。合夥人Partner就不用多說,個個都是驍勇善戰,落落長的豐功偉績。至於執業律師Associate五十幾個,大家任意點擊一個都會看到律師本人的「宣誓就任獲准執業轄區」(Admissions) ,比如Associate名字排在最前的Karen E. Abravanel,她的Admissions一欄寫著New York 2004,代表她於2004年在紐約州宣誓就任律師,獲准在紐約州執業。同樣地,排在最後的Wei Yu,他的Admissions寫著New York 2006,即2006年紐約宣誓,獲准紐約執業。請問馬先生﹕你在哪裡宣誓就任律師,獲准在哪裡執業呢?

除了合夥人Partner與執業律師Associate以外,名單末尾還有十幾個「尚未宣誓就任 Not Yet Admitted」。什麼叫「尚未宣誓就任」呢? 原來美國律師高考放榜後,金榜題名並不代表立刻變成律師,還必須接受律政機構長達數月的道德品格審查 (Moral Character Review),看看有無不良前科,審查過關才有資格在法官面前宣誓就任律師。即便你已經通過律考,只要一天沒通過道德審查,沒宣誓就任,就一律得在所有文件材料上掛著這個不大順眼的名號 Not Yet Admitted,否則就是違法。再舉個例子讓大家了解「正常」的哈佛人面對法紀是如何誠惶誠恐﹕十幾個 Not Yet Admitted 當中,有一個來自Peru (秘魯) 的Sergio Y. Amiel先生,到哈佛唸書及通過紐約律考前早已是秘魯的執業律師,但由於尚未在紐約宣誓就任獲准執業,就只好老老實實地掛著 Not Yet Admitted,大氣也不敢吭一聲。

說到這裏,父老鄉親應該明白一個連律考都通不過的暑期實習生,謊稱執業律師罪行有多嚴重了吧。當我把馬英九先生的履歷拿給三位美國法律界的前輩看時,大家看法都是一致﹕“This is a serious crime.”

“This is a serious crime”

為什麼美國法律界的前輩認為馬先生的行為是 serious crime 呢? 又為什麼明明已經通過律考卻尚未宣誓就任的一群哈佛人﹐還得乖乖往自己臉上貼個 Not Yet Admitted 的大標籤呢? 那是因為在美國如果沒有正式獲准執業,卻在言語、文字、或行為上誤導別人相信自己是律師,就是犯了所謂「Falsely Holding Oneself Out as a Lawyer」(冒充律師罪),各州皆有相關刑責。由於馬先生無論在英文、中文履歷中都一再宣稱自己是紐約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又說當年忍痛放棄紐約律師事務所的高薪厚祿﹐如果他拿不出紐約律師執照,將受到紐約州法以下的制裁:

美國紐約州 無照執業罪 (
http://www.op.nysed.gov/subart4.htm)

Anyone not authorized to practice under this title who practices or offers to practice or holds himself out as being able to practice in any profession in which a license is a prerequisite to the practice of the acts…shall be guilty of a class E felony.

大意是說,一個在某專業領域沒有執照的人,如果從事,或「裝成」可以從事該專業的業務,而從事該專業業務又必須先持有執照 (如律師、醫師),那麼此人便觸犯E級刑事重罪 (四年以下有期徒刑)。特別要強調的是,美國法律普遍使用「裝成X師」(Holding Oneself Out) ,而不是「自稱X師」(Calling Oneself) 的語彙來形容這類犯罪的慣用手法。所以退一萬步講,即便馬先生從來不曾自稱是「美國實習律師」或「正式加入律師事務所成為執業律師」(更別說他已經白紙黑字寫下了),只要他在言語或行為上誤導別人相信自己是律師,就已經觸犯法條。換言之,光憑馬先生在辯論會及無數傳記中一再宣稱自己「忍痛放棄美國律師事務所的高薪厚祿」,便足以讓法官認定有冒充律師之嫌。

美國紐約州 冒用專業職稱罪(
http://www.op.nysed.gov/subart4.htm)

Anyone not authorized to use a professional title regulated by this title, and who uses such professional title, shall be guilty of a class A misdemeanor.

單單將「暑期實習生」藉由「筆誤」變成「實習律師」﹐或「Summer Intern」變成「Associate」﹐便構成冒用專業職稱罪 (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

美國紐約州 教育部及司法部 聯手打擊無照執業的報告 (
http://www.op.nysed.gov/unauthorizedpractice.htm)

Most illegal practice cases involve imposters…who studied the professions but never passed the licensure exams.

其實美國政府已經注意到像馬英九先生這類渾水摸魚、濫竽充數的南郭先生。由於不少大學(包括哈佛) 的入學申請程序經常對各國權貴子弟「放水」,美國政府只能在專業證照考試上嚴加把關,以確保公眾利益不受損害。這份「紐約州教育部及司法部聯手打擊無照執業的報告」明確表示,今後加強掃除的對象之一,就是攻讀某專業但最終無法通過該專業的證照考試,卻又出來行騙的「江湖郎中」(Imposters)。
江湖郎中 防不勝防
「江湖郎中」在世界任何角落都是非法,不管是美國,台灣,還是舉辦世經論壇東亞峰會的新加坡。美國紐約司法部門已經著手調查馬先生的相關罪行,按冒充律師與無照執業處理。新加坡屬英美法系,刑責應與美國相去不遠﹐至於要不要「鞭刑」我不確定。而台灣檢調單位如果不以偽造文書、登載不實、甚至詐欺罪將馬先生起訴,便有瀆職之嫌。三十年來受騙上當的政府部門、大學機構、人民百姓、何止千千萬萬?

可能會有部分民眾覺得舉發馬英九先生冒充律師是選舉「奧步」啦,他有沒有執照干我何事? 沒錯,的確有些事情到了選舉期間才會被攤在陽光下檢驗,但也有些問題關乎全國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大是大非,是超越藍綠,超越族群,超越國界,放諸四海而皆準的。不管你自認是藍色,綠色,還是中間,你願意將生命、財產、或其它個人權益事項託付給一個「無照郎中」嗎?各國政府之所以舉辦各樣的證照考試,就是為了確保執業人員具備合格的專業水平,足以讓民眾信賴託付。試想如果自己上了手術台後,為了舒解緊張氣氛因而半開玩笑地問:這位帥哥,你有醫師執照嗎? 結果對方竟然答曰﹕我曾是台大實習醫師。再問一次有無行醫執照,答曰﹕我忍痛放棄台大醫院的高薪厚祿到你們這裏來「LONG STAY」。麻醉針打下去,意識模糊前掙扎地再問最後一次,答曰﹕你放心,我到哈佛唸過書,開刀從沒死過人,英文更是讚‧‧

如今台灣詐騙集團猖獗,冒用律師、檢察官、法官的例子屢見不鮮,但這些人同樣也是利用假職稱假經歷來騙取信任獲取暴利,本質上與馬先生的行為又有何不同?
人間天堂?
以我對馬英九先生行為模式的長期觀察,我認為如果他被一群記者圍住質疑「美國實習律師」造假,退無可退的情況下,應該會回答﹕我在美國做的是「實習律師」,而且在所有履歷上也說自己是「美國實習律師」,因為在美國做「實習律師」無需律師執照,所以沒律師執照也沒什麼大不了云云。

其實我很嚮往馬先生眼中的美利堅合眾國,因為他真的把這個國家當成「人間天堂」了。綠卡有沒有效自己可以決定,做律師要不要執照自己也可以決定。如果馬先生的邏輯可以成立,費時費力前往美國大使館宣誓放棄綠卡的人(包括周錫瑋縣長) 豈不成了冤大頭?此外,全台灣那麼多法律系同學拼死拼活流淚流汗,花大把時間金錢上國考補習班幹什麼?只要買張機票到美國待上幾個月,回台之後誰都能吹自己是美國實習律師兼實習法官,反正一切都不需執照有誰知道你在美國刷盤子還是當律師法官?

蔣家第四代的友柏先生嚴辭批評馬先生這班權貴子弟留學美國,卻沒把民主觀念帶回台灣。在我看來﹐豈止民主觀念沒帶回來,法治觀念更沒帶回來,「人間天堂」倒是不折不扣帶回來了。所以真綠卡假律師的馬先生才能平步青雲扶搖直上,轉眼之間進窺總統大位啊!

失火的天堂!

記得有部瓊瑤小說叫「失火的天堂」。馬先生的「人間天堂」雖好,但如果失火怎麼辦? 他一再宣示當選總統後,必定承認中國學歷,其實等於間接對中國開放台灣的證照考試。國民黨那麼多人整天往中國跑,馬先生絕對清楚中國假學歷假證照充斥的情況,已經到了路邊隨處可見噴漆廣告的地步。沒去過中國的只要利用 Google 的搜尋引擎輸入「辦證」、「中國」 等關鍵字,便可看到大量的相關報導。去過中國的就知道各大學的校門口一堆「辦證人員」,動不動就挨過來說﹕辦證嗎? 北大、清華、復旦、交大任你挑;律師、醫師、教師、會計師應有盡有‧‧‧匪夷所思的是,不少大學內部竟被那些非法辦證人員「打通任督二脈」,以至於產生無數「假」的「真學歷」,也就是說你去電查詢時他們會告訴你「確有此人」!幸虧美國是個真正的法治大國,而不是什麼「人間天堂」,所以馬先生迄今未能「打通任督二脈」,否則我這篇文章就甭寫了。

在這種惡劣的情況下承認中國學歷,就無法避免假學歷大舉入侵台灣。以馬先生冒充美國律師的例子來看,查證他一人的假履歷就耗去我數月功夫,未來如果千千萬萬中國假學歷假證照蜂擁而至,台灣政府一年又能查緝多少?又要花費多少行政司法資源來圍堵阻截?與此同時,企業與民眾遭假證件詐欺而蒙受的損失又該誰來承擔?馬先生自己謊稱美國律師多年,嘗到無窮無盡的甜頭,但也不該枉顧台灣人民權益,強迫大家接受中國的「黑心產品」。

另一方面,如果這次台灣政府 (包含執政與在野) 對馬英九先生假造履歷、冒充律師的嚴重罪行視而不見,也無異於變相鼓勵台灣成為「失火的天堂」,成為「無照郎中」的樂園!不用等到開放中國學歷證照,以後民眾生病求診隨時就會撞到「英國實習醫師」,遇上糾紛就可能求助於「美國實習律師」,財務管理委託「加拿大實習會計師」,小孩教育交給「日本實習教師」‧‧‧沒有任何證件無所謂,「查無此人」也無所謂,反正大家都去外國「實習」過,又「忍痛放棄高薪厚祿」回台服務,何必為難人家?

寫在最後

還記得有部得過奧斯卡金像獎的電影叫「美麗人生」。主人公在納粹集中營裏無論遭遇任何惡劣的環境,總能以正面、光明、幽默的態度去詮釋周遭的一切。其實馬英九先生面對人生重大挫折的態度,又何嘗不是一種值得效法的人生境界呢。怎麼也考不上美國律師,卻可以大無畏地對全國人民聲稱「忍痛放棄美國律師事務所的高薪厚祿」。最近一位好友在單戀苦纏對方五年後,終於被人家嚴辭峻拒兼威脅報警,我也極力勸他「忍痛放棄這段海枯石爛、地老天荒、至死不渝的淒美愛情」。至於我自己,其實幾個月前美國總統初選開打時,我就很想去參一腳。大家都公認論口才論智謀我怎會輸給歐巴馬、希拉蕊之流?誰知道美國選委會死也不肯讓我報名,毫不留情地把我掃地出門。無所謂無所謂 ,此乃非戰之罪﹐真要出馬,他們哪裏是我的對手。如今我逢人就說﹕為了以後回台灣服務,只好「忍痛放棄2008年美國總統的寶座」。Oh﹐Life Is Beautiful!

Tuesday, September 7, 2010

金溥聰:行政團隊表現亮麗
全民都看在眼裡

國民黨秘書長金溥聰特別顧問趙少康認為應換掉八成閣員。金溥聰7日表示,行政團隊的亮麗表現全民都看在眼裡,現在府院黨默契十足,他對未來運作機制深具信心。
金溥聰對行政團隊的表現高度肯定,包括內閣閣員帶領台灣度過金融海嘯,因應H1N1新流感疫情與八八水災重建,就執行力而言,現在的內閣絕對禁得起考驗。
他指出,閣員的表現全民都看在眼裡,包括總統馬英九在內的黨內同志更是大力支持,現在的府院黨默契十足,已攜手解決很多問題,他對未來的運作機制深具信心。

國民黨中央、地方民調低迷民進黨:藍營執政全面崩盤

NOWnews - 9小時前
《天下雜誌》7日下午公布最新「縣市長滿意度調查」,民進黨執政的8縣市,不僅名次 ... 不滿意;同時,超過六成的民眾認為「如果2012年總統大選,吳敦義擔任馬英九總統 ...

遠見民調/吳揆施政不滿意度 創新高

自由時報 - 2010年8月20日
〔記者黃宣弼/台北報導〕遠見民調中心昨公布最新「馬總統暨內閣施政滿意度」,民眾對總統馬英九的信任度與滿意度雙雙下滑,其中不滿意度更是高達五十七%;而對行政 ... 

Taiwan Premier unpopular with over half the public: DPP poll TAIPEI (Taiwan News) – A total of 52 percent of the public are dissatisfied with the performance of Premier Wu Den-yih on the first anniversary ...[FullStory]

Tuesday, June 8, 2010

自由時報社論: 向謊言治國說不
台灣人: 向指鹿為馬說不

自由時報社論: 向謊言治國說不

馬政府用謊言取得政權,上台後本性不改,依然用謊言治國,拿不出真正的本事造福民眾,只會欺騙、恐嚇人民,企圖合理化全面向中國傾斜的政策,達到終極統一的目的。這個政府編織的謊言不計其數,一個謊言被國人戳破後,馬上又編了另一個謊言,一騙再騙,顯得不亦樂乎,但聰明的人民則以低滿意度的民調結果,以及一連串國民黨敗選,向謊言治國說不。

當前馬政府正在編織的謊言,就是與中國簽署ECFA後,台灣「A擱發」的騙局,而這個史無前例的最大騙局,同樣被事實所拆穿。馬總統日前出席「總統與民有約」的兩岸經濟協議座談會時指出,台灣至今未與美國、韓國、日本、東南亞等國家簽訂自由貿易協定,不是政府與人民不夠努力,而是他們擔心簽了會得罪中共,怕中共會抗議、報復,因此我們現在最好的辦法就是與中國簽訂ECFA。而揭穿此一謊言的,竟然就是中國與美國。

中國第一個打破馬政府的謊言,其外交部日前公開反對其他國家與台灣簽署FTA,絲毫不給馬英九面子,難怪在野黨曾要求ECFA中,必須加入中國不得反對台灣與其他國家簽FTA的條款,馬政府始終不敢答應,原來他們早就知道中國不可能答應,卻仍以此欺騙台灣人民,此種執政手段實在非常不道德。中國為何如此強烈反對台灣與其他國家簽署FTA,原因正如學者所稱,中國對台灣十面埋伏,卻用ECFA網開一面,讓台灣的資金、企業全面流向中國,若是台灣與其他國家簽FTA,經貿真正全球化,中國與馬政府聯手將台灣鎖在中國的陰謀就無法得逞,中國當然不會鬆口。

繼中國之後,美國成為第二個打破馬政府謊言的國家。美國在台協會理事主席薄瑞光日前與台灣媒體茶敘時直陳,美國立場非常明顯,世貿組織成員之間,本來就有權利簽署貿易協定,不需先有ECFA,或是先獲得中國准許,才能與台灣簽署FTA。美國的表態具有關鍵性影響力,因為馬總統一再指稱,其他國家是因為中國壓力,才不敢與台灣洽簽FTA,如今自由國家之首實質上駁斥馬英九的說法,讓馬總統信用破產,更加顯示所有ECFA的相關論據完全不可信。這恐怕也是馬政府不敢將ECFA交付公投的真正原因,因為將ECFA的一切攤在陽光下,根本就禁不起檢驗。

事實上,馬英九有關ECFA的說法,是其中國政策具體而微的反映。馬政府所有政策都是唯中國馬首是瞻,不管內政外交、經濟、軍事等,只要中國不點頭,馬政府絕對不敢去做,完全仰中國的鼻息,不惜自我矮化,以取悅中國。在國防外交上,自我限縮,卻美其名降低兩岸緊張,促成六十年來未有的和平局面,但是看在國人與世人眼中,很清楚這是以和平之名,行投降之實。在經貿上,則視中國為唯一解藥,全面向中國傾斜,因此ECFA非簽不可,不簽會死,同樣在國人與世人眼中,這也是一場以兩岸經濟合作之名,行掏空台灣經濟之實的騙局。

批ECFA是騙局,有三大原因:其一,馬政府稱ECFA可創造二十幾萬就業機會,已被學界的專業報告戳破了虛構不實的破綻,不但未能增加工作機會,政府竟然還需編列九百多億元補助弱勢產業;其二,中國根本不買馬政府的帳,除在早收清單之類的枝節問題短暫釋出小惠,反對台灣與國際社會經貿往來的立場絕不動搖;其三,自由世界之首的美國,與台灣經貿往來密切,也同樣給馬政府難堪,明確表達美國不受制於中國,台灣可與所有世貿成員簽訂經濟協定的權利,對照之下,好像馬政府根本不知道台灣有此權利。

馬政府以謊言治國的事實,再也難以掩蓋,可怕的是,當謊言被揭穿時,馬政府不是向國人道歉認錯,或是提出專業的論據澄清相關疑慮,而是以打壓的方式,以一黨的意志封殺全民公投的民意,以龐大的政府預算進行置入性行銷,意圖「橫柴拿入灶」,對全民洗腦。面對如此鴨霸的政府,全民也有三大選擇:一、繼續推動公投,不達目的絕不罷休;二、五都選舉投下反對票,嚴重警告馬政府不能對抗民意、忽視人民的權益;三、二○一二變天,讓馬政府下台,才是台灣人民徹底解決台灣生存危機的自救之道。